为了改善我县人居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西区单元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拟对原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为:一是拟将位于岷县县城西区的规划西主一路与南滨河路立交调整为平交。
二是拟将位于规划西主一路东西两侧规划的约10.2亩的公园绿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三是拟将位于规划西主一路东侧规划的约135亩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拟调整方案如下:

《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西区单元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于2021年8月6日通过了专家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30日内(2021年8月27日—9月26日)向岷县自然自然局反映。
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7日
来源:岷县政府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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