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沟县将军路、开源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事项的公示
为了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加快扶沟县北部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发展,根据扶沟县将军路、开源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的申请,县自然资源局受理及经过专家论证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E-3-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用地代码B9,用地面积62565.23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40m。
E-3-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代码R2,用地面积72399.07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m,兼容商业用地比例≤10%。
本事项公示期为7天,凡对以上调整内容持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拟调整地块周边关系分析图,现状卫星影像图,地块用地现状图,调整前用地规划图,调整后用地规划图,意向总平面图、鸟瞰效果图,论证说明。
联系电话:扶沟县自然资源局 0394-6221578 付先生
电子邮箱:fgxgtjb@163.com
2019年6月17日

扶沟县将军路、开源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规划用地性质调整说明
1、地块位置
本规划区位于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南部,南临纬四路,东临铁东路,北邻开源路,西邻将军路为城市主干路,扶沟县客运站隔将军路而望。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拟调整地块属于《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原控规街坊编号为E-3。
2、调整原因
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因其优越的区位条件,土地使用价值高,开发强度大,随着近几年的开展,相应的产业配套、居住和生活设施配建设相对迟缓。
现在实施的《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仅考虑在产业聚集区的北侧核心位置规划一处居住和生活设施配,南部区域缺失。
3.调整必要性
(1)促进扶沟县城市功能配套的完善,进一步提升扶沟县城市的整体品质
2014年扶沟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了《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自原控规编制完成以来,国家及周口市、扶沟县地方政府对于城乡规划的相关法规与政策在新形势下不断完善,新的项目逐步实施。由于原控规编制时间较早,为了更好的适应和引导原控规地块的发展,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原控规做相应的调整。
目前扶沟县产业配套零售商业主要分散分布在老城片区,相对集聚性较差,呈多点分散平均的形态。根据最新修编的《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配套的零售商业逐渐向东向北,在产业集聚区中配套建设,支持产业园区的快速和健康发展。
在新的形势下,加快推进两个转化(特色资源向优势产品的转化,业态型商业向复合型商业的转化),努力建设一批聚集效应显著、文化内涵丰富、建筑风格鲜明、商住比例合理、拉动消费明显的商业和居住项目势在必行。
(2)根据《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的要求
导则提出,“产城融合、城乡协调、生态宜居、特色彰显”的四项原则。其中放在首位的为“产城融合”,在导则中单列一章。根据导则第三章第十五条的要求。
产业集聚区内应配套设置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并结合生活服务设施配置一定规模的集中式公共绿地和文体活动设施。产业集聚区内职工住宿和餐饮、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就近集中布局、共建共享,建设"工业邻里"。
在现在实施的《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仅考虑在产业聚集区的北侧核心位置规划一处居住和生活设施配,南部区域缺失。
加之本地块周边1.5公里范围内有大李庄、小李庄、东高庄、韩庄、大张庄、刘老庄、韩桥、邵庄、河湾、徐庄、老龙窝、北大王庄、大王庄、六上村等14个村庄居民点,在严格控制村庄建设边界,严格控制村庄新增宅基地的当下。周边村民的在本地就业本地居住的愿望迫切。
(3)周边现实情况的需求
现状一期商业展厅工程部分建设后,周边居住区建设相对滞后,周围居住小区不足以支撑如此大的商业项目,原规划商业建设难以实施。现状建设成的公共服务设施处在空转状态,是极大的浪费公共资源,土地资源。